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经取消了要求办理准生证才可领取出生证的规定。
现如今,只需依规进行生育登记便可。
新生儿出生证明应在该婴儿出生所在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且需在婴儿出生后2日至2个月内,由其亲生父母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