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赔偿协议:
甲方:
兹有一家名为“甲方”的机构,并具备相应资质和地址。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为:
姓名、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乙方:
在此协议中被称为“乙方”,其具体身份信息包括:
年龄、法定代理人(如有)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
(本段落主要阐述了本次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背景情况)。
在××××年×月××日,由于某种原因,乙方在幼儿园内遭受了伤害。
为妥善处理此事,甲乙双方秉持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深入磋商,最终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所有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各类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此次事件后,将不会再对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追责要求。
此份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
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盖章):
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