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须满足以下规定:
作为一种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基金应当采取特殊形式以适应其特性和需求,如可以选择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类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其投资者人数都不能超过相应限制——若采用股份公司形式,则投资者数量应不超过两百人;
选取有限公司模式的话,投资者数量上限为五十人;
而若是以合伙制形式设立,合伙人的总数也不得超出一定范围。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尤其是公司制)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