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当我们面临债务纠纷时,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提出权益主张,这是从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正式启动计算的。
同样,为了保护您的民事权利,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的诉讼时效期也设置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其他特殊规定。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您已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进行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根据您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对于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等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关于利息支付的具体事宜,借贷双方均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确定支付利息的具体期限,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
借款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每年满一年时支付利息;
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亦应当在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
请务必注意获取及妥善保管合法的借款凭证。
同时,您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权益主张。
如借条上已注明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期间自借款之日起计算为三年;
如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期限,则自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您的权益均可获得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内,只要出借方提出主张,诉讼时效即会被中断,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