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即住房重置费用)主要是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承受的损失。
具体的补偿金额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损耗的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2)而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是为了补偿那些因被拆迁房屋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住户所带来的不便。
这部分补偿费用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的优劣进行划分等级,然后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都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