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至3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该段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含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贴费用;
再次是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为劳动者月工资乘以法定月份数(具体的月份数因伤残等级而异);
此外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计算方式为重庆市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乘以法定月份数(同样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对应的月份数也有所差异);
最后还涉及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即治疗时间乘以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的治疗时间会因为伤情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