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若公司的股权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时,那么其增值部分也将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富。
以下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所明文规定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类别和范围:
1.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内获取到的各类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2.由生产、经营或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例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产生的收益;
4.合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若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声明其仅归属某一方所有者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