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作出如下界定:
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者,凡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心健康导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制猥亵、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罪行,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诈骗行为,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针对已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的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将根据诈骗金额进行具体判定。
若诈骗金额达到较大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当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基础之上,对于未成年罪犯,法律会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