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物业费用问题,当房地产所有权转让完成并更换门锁之后,其影响通常并不显著。
然而,从法律层面来讲,所欠付的物业费用实际上与新业主并无关联,买方无需承担该笔款项,除非在购买合同中有特别规定。
一旦买方成功购得房产,应着手与物业管理公司就未来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新的协商,仅需负责在其入住新房、即房屋正式交付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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