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了人员伤残且无力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那么其行为是否会被判定犯罪?答案是肯定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交通事故产生的严重损害使得责任人无法承受相应的赔偿责任时,他们将面临刑事指控和审判。
通常来说,当交通事故导致以下结果发生时,便可视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1)一人或多人死亡;
(2)三人或更多人受伤,且责任人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3)三人或更多人死亡,且责任人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4)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责任人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其无能力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责任人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
(1)饮酒后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继续驾驶;
(4)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已报废的机动车;
(5)严重超载驾驶;
(6)为了逃避法律追责而逃离事故现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