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民事责任的案件中,若当事人因财力不足无力支付赔偿款项,就无需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在明知自己拥有足够的执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义务时,便会被视为触犯“拒绝履行判决书裁决”的罪行,需承受相应地刑事惩罚。
在处理这种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民事赔偿的责任范围应以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及给付能力为准绳,若其已失去了履行或给付的能力,无法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有效补偿,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他们仍可通过改变履行方式以及执行策略来解决这一问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