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在符合该法案范畴内,服务年限满两年的员工,倘若遭受雇主违反法律规定解聘的情况,其所供职单位将承担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是由雇员或雇主方提出辞职要求,经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之后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雇主则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由此产生的工资总额将按照员工在上一份劳动合同截至或者正式结束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