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遭遇医疗事故所引发之责任纷争,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首先,您可以选择委托该医疗机构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业人员为您处理相关事宜。
如果问题牵涉到整个市卫生系统,需要进行协调解决的话,可以由该院内的相应职能科室完成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的填报工作,得到院长的审核和同意之后,再向市卫生局正式发出委托请求。
在这个阶段,具体的事务将由市卫生局的医政科来全权负责并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