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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12 15:45:11 已帮助14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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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签署合同时,其流程同使用传统方法签约无异,同样需由双方面对面地提出要约以及给予回应,实现要约及承诺的过程:
即在拟定协议过程中,一方向合作伙伴发送包含详细、明确的权利与责任内容的电子邮件,该行为将被视为要约的提议;
倘若另一方同意并对此做出肯定答复,则该回复邮件便可视为承诺。
在双方未就合同成立事宜达成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当确认邮件成功送达至要约方的电子邮件系统时,合同即告正式成立。
除此之外,合同的有效性还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的缔结应为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最后,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以电子邮件形式签署的合同符合上述法定要求,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并判定其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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