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法律条文规定,若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且已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则此类建筑物应认定为合法,如面临拆迁,其所有者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对于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其他特殊协议,以该条款为准。
反之,若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等非法区域内建造的房屋,则视为违章建筑,可能面临强制拆除,且无权获取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关于买方是否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需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条款而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