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车上,尽管未持有驾照也可将车辆登记于个人名下,这是因为机动车的产权登记与驾驶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无关。
首先,落地的一环便是对车辆进行严格的审查检验,唯有经过审验并认为符合标准后,才能领取到属于自己的车牌号码。
接下来便是缴纳购车附加的购置税,而这个税费的数额往往直接挂钩于您购买汽车时所支付的总价。
第三个环节则关乎购买保险事宜,其中,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必须购买强制性的交强险,至于其他类型的车险选择则完全取决于车主个人意愿。
最后一个步骤便是关于车辆备案和信息入档手续,此过程中,车主的姓名会被准确地记录在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