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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违法强拆如何办

遭遇违法强拆如何办
违法强拆、暴力拆迁等词成为了热搜词,而且新闻中也不断出现这样的新闻,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掌握维权技巧,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而且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也是解决问题关键。当遇到强拆后,首先判断自己面临的是何种性质的强拆,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合法强拆是要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违法强拆则需要结合调查等程序综合维权。
2024-05-12 13:25:14 已帮助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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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违法强拆如何办
人民警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所应当依法履行其职务使命,尽全力保障被拆迁人的合理利益免受侵犯。
若遇房屋强拆且报案受理情况不明或未能立案,您可采取以下解决途径:
首先,您可以尝试向上诉机构提交复议申请;
另外,如果您认为警方未履行其法定侦查职责,您也可向检察机关投诉或者举报;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审判法院提起诉讼
当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却未予立案侦查时,或者被害者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未予立案侦查,他们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予立案的解释。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理由无法令人信服,那么他们将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立案侦查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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