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未设立“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之相关法条,仅设有“侵占罪”一项罪名。
关于侵占罪的立案金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倘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受托代为管理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经权利人催告后仍拒绝返还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处罚;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此外,对于行为人将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形,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