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引发了交通事故并不幸造成伤害后的行为人作出悔过之举并达成了谅解协议时,这无疑会对他们所面临的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酌情从轻处理的建议,而作为司法监督机构的人民检察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相应的从宽处罚建议。
尤其是在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下,检察院甚至可以考虑不予提起公诉。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仍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