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业病的临床诊断时间的明确规定如下:
负责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相关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供所需材料,而用人单位也应该在收到通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
在职业病诊断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劳动争议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在该机构接受申诉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裁决;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