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医疗事故所引发个体身体残疾的理赔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费用,护理费,营养补贴,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受抚养者生活费,以及残疾人附带用具的购置费用和相应的生活补助金等。
关于医疗事故的相关赔偿额度,应综合参考诸多因素,例如医疗事故具体伤害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结果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以及事故损害结果与患者原有的疾病状况之间的关联性等。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可划分为四个级别:
第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的情况;
第二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情况;
第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
最后一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