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合同效力之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该等规定执行。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