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额度会在每年的三月至六月进行调整和增发。
依据的主要因素包括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以及物价水平的变动趋势。
具体而言,我们在实行这项政策之初就曾设想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幅应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保持大致相同的比例,也就是大约60%的水平(自改革实施以来,实际的增幅区间为45%-50%)。
然而,当前的物价上涨幅度尚不足3%,在职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也仅有不到9%。
《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