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能及时还款将会导致:
首先,将会引发滞纳金与罚息的累积增长,若拖欠周期较长,此项分期服务将有可能被迫终止。
同时,先前的购物交易行为也将按照逾期还款的标准进行处理,累积滞纳金和罚息;
这些逾期违约记录将会作为负面信息永久性地记录在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之中。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非会永久性地保留在个人信用报告之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信用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在您成功偿还所有信用卡欠款之后,任何人都有权重新开始积累信用记录,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
第三,关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及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的问题,除了考虑欠款的时限外,信用卡欠款的本金金额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最后,如果欠款本金金额达到了一万元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刑法所定义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然而,如果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但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者,可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