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同居关系之时子女抚养权的裁定方式,需要依据以下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首先优先考虑的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能达成共识,则应遵循协议内容执行;
如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做出最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