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须优先采用仲裁作为解决途径。
具体而言,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将仲裁程序置于首要位置;
对于未能达成合意的仲裁结论,双方皆有权在获悉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限内提起仲裁的均应受到保护。
此种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为当事人明了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