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皆属于刑法范畴内的刑种。
管制,即是通过非羁押性方式实现刑罚监管,并将犯罪分子置于社区环境下进行教育矫治,从而严格限定其部分自由的法律惩戒措施。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需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继续工作或劳动,且在劳动过程中应与其他工人享有同等的薪酬待遇。
而拘役,则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由公安机关在其附近区域执行的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事处罚手段。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