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接受拆迁赔偿协议条款的被征收人,他们有权在暂时范围内暂缓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并可选择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若经过当事人的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将案件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进行裁决,但裁决结果仍然不能令其满意,那么他们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是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而周转补偿费则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所带来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制定。
其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