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若罪犯诚挚地向被害者致歉并予以经济赔偿以换取其原谅时,检察院有权启动调解程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被检察机关逮捕,一旦他们通过向被害者赔偿损失、表示深刻道歉等方式成功获得被害者的谅解,并且被害者自愿同意和解,那么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申请并与检察院合作完成这一和解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