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地说,当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在尚未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便与他人同居,若双方在此过程中以夫妻名义持续生活,就可能产生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此种行为已然构成重婚罪。
关于如何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婚姻关系前,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
这种情况相对较为明显,因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两次婚姻登记手续,这是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并接受的重婚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超过两年,但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他们仍不得再与其他人进行婚姻登记,否则将被视为重婚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明知对方已有配偶却依然与其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关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况,如果第三方明知对方已有配偶,却依然选择与其结婚,那么同样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已婚人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再次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却依然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均应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同时,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婚龄。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