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伤员工并未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其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将有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额支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在接受工伤治疗期间所享受到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如因事故导致无法自行料理生活事务,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验证认证后,才能获得生活护理费用补偿;
在特定情况下,例如需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诊,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饮食费用等额外开销;
用于治疗工伤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以及与康复相关的费用支出;
在住院期间享有的伙食补贴费用;
以及其他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