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5-04 16:20:05 已帮助18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所需符合之公证条件,我国已经由《公证法》37条予以明确。
此条款的核心要义在于,若以支付为主要内容且已载入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业经公证,倘若债务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当,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确实存在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作出裁定,宣布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以及公证机构。
此外,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应被视为确定事实的依据,除非有充分的反证能够推翻该项公证。《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