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主土地方面,无论是经过了多么长时间的占领,它的使用权并无法自行获取和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无主土地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任何人企图通过占据来获取土地使用权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非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款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均为国家所有;
而在农村以及城市郊区范围内,除了那些依照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外,其余部分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此外,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也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则进一步规定,国有土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特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使用。
然而,对于这些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来说,他们负有保护、管理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