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室内装修合同划归为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之内。
而所谓的承揽合同,则是指在合同关系中,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与其委托要求相符的劳动作业服务,并提交相应的劳动成果后,由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行为。
这其中所涉及的承揽活动主要包括了诸如加工、定做、维修、复刻、测试以及检验等众多方面的工作内容。
同时,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合同应运中,承包人为甲方执行工程建设任务,而发包方则需以报酬的形式给出相应回报的法律合约。
在这类合同中,大致涵盖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等三个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