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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03 18:55:14 已帮助8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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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在约定保证期内,我们通常将其设置为六个月的期限。
该期限自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但并不可以无休止地束缚保证人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鉴于此,我国法规中规定的保证期限为半年至两年之间。
关于保证合约的诉讼时效性,我们一般认为有效期应设定为三年。
在此期间内,假如债权人在保证期结束以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从法院作出裁判或仲裁委员会发布裁决生效之日起,便应当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性。《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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