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离婚诉讼尚未得到正式裁决的情况下,即在离婚判决书尚未出具之际,夫妇之间的婚姻关系仍将得以暂时维持。
其次,基于法律及道德伦理两方面的要求,在此期间与他人建立恋爱或者同居关系显然是被禁止的。
最后,若您依旧决定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去寻找所谓的爱侣或者展开同居生活,只要这种行为并未以合法夫妻身份公开进行,便仅属于个人道德品质层面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