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律所规定之员工记大过次数达到特定数量时可被辞退的这一议题,劳动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指出员工旷工行为持续多久后可被企业解雇。
然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员工毫无正当理由长期无故缺勤且经过公司的反复批评和教育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其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在一年内累积旷工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那么企业将有权利对该员工进行除名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开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