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当涉债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代为履行义务时,该行为通常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均认可的情况下达成的。
第三方代为履行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确保债权和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有效存在的,同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也需就此种方式取得了双方达成一致的口头或者书面共识。
其次,需要由特定第三方向债权人明确表达其愿意代替债务人完成债务清偿的意愿,并且这种意愿应该是明示的、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签订相关协议的方式来确认责任和义务。
最后,债权人的权利已经达到了债务履行期限,并且已经向第三方提出了履行要求,此时,第三方的履行应当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