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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征地怎么补偿

农村拆迁征地怎么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3 11:15:15 已帮助10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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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征地怎么补偿
针对农村地区的拆迁补偿,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颇为常见的策略:
第一,货币补偿;
第二,产权置换;
以及第三,货币支付加上产权置换的综合实施方案。
对于货币补偿这一方式而言,则主要依赖于相应的法律规定,并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精确的价格评定,从而最终得出一份详细且合法的补偿金构成明细表。
至于产权置换的方式,由于其评定方法相对复杂,因此存在两种置换模式。
其中之一便是价值标准产权置换,该方式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被拆迁人所拥有房产的产权价值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再以新建房屋的同等价值进行产权交换。
而另一种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范围内无需结算任何差价即可进行异地物业产权的调换。
最后,考虑到我国城市化进程及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房价和土地出让费用处于较高水平,进而引发了许多仅凭货币或产权置换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之下,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组合形式便应运而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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