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自主决定原则,即通常情况下的离婚财产分配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并加以解决;
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尽最大可能照顾到子女以及女性的利益;
保障当事人拥有便利且舒适的生活条件;
严格遵守无过错原则;
若夫妻其中一方所持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了消耗、毁损或者消失等情形,另一方无需对此做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