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满足以下条件便可进行申请。
批准取保候审的标准包括: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实行单独或附加执行刑罚的罪犯;
2、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罪名或因患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甚至在孕期、哺乳期内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无导致社会危害性的风险;
以及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经过了羁押期,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
如选择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需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若选用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形式的,则无需支付任何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