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个人身份信息的证明,例如出生、生存状态、死亡情况以及国籍等事项,每个事件收取80元费用;
对于学历、婚姻状况以及亲属关系等方面的证明,同样收取80元的费用;
此外,如果需要确认某人是否曾受到刑事处罚,则该项证明也将收取80元的费用。
2、针对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资格与资信证明,每份申请需支付50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
3、如需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每件事务的手续费为400元人民币。
4、在涉及到对证人证言,包括手书或电子文档在内的书证进行保全时,每份申请将会产生200元人民币的费用。
5、如果是对包含图像、声音或者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在内的声像资料以及计算机软件进行保全操作,那么每份申请需要支付800元人民币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