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员执照失效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应拒绝进行赔偿。
虽然驾驶员的执照未被注销,其效力仍然存在,但是驾车者应尽快提出更换新照的申请。
然而,只有当无证驾驶行为导致了财产上的直接损失时,保险公司方才可不负赔偿的法律义务;
但若导致了人身伤害事件,保险公司需要先行垫付相应的救治费用,然后再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寻求赔偿。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同时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
(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前述任何一种情况,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给受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