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众多的刑事司法实践环节之中,从理论层面来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给予赔偿提供坚实的保障;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及条款,对该类附带民事诉讼应有明确的审判结论。
2、对于此类诉讼的审判结果应当基于罪犯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直接物质损害,遵循案件独特的实际情况,来精确地决定被告人必须支付的赔偿金额。
3、若罪犯的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身体损伤(如导致残疾),除此之外,还需承担为恢复和改善受伤状况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等额外赔偿;
若是致使被害人失去生命,除需承担丧葬费用外,还应对亲属的精神抚慰金做出合理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