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事活动中商标类别的注册申请,我们设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如采用纸质形式进行申请,费用为人民币300元(该项目最多只能包含10种指定的商品)。
若超出该限度,则每增添一件商品,将额外收取30元的手续费。
另一方面,对于选择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电子发文的申请,其费用标准同样是人民币270元(同理,此类申请最多可涵盖10种指定的商品)。
当申请数量超越这个限制时,同样将会对每多出的商品增收27元的额外手续费。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企业名义进行申请注册的主体,需向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本并在这个复印件上加盖公司章;
而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的,也需要附带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提供盖有公司章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需要保护已提供的商标图样的色彩,那么就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样。
另外,申请人须依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此国际分类表修改后形成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制定他们期望注册的商品与服务列表。《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