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签署并达成的私自协定,若能满足法定的生效条件,便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将其划分为各自所有时,若其中一方在外部世界中承担了债务,而第三方对此约定毫不知情,那么此项约定仅限于夫妻之间,无法对外产生对抗有债权的第三方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