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非所有发生冷战的夫妇都会最终走上离婚之路,然而冷战无疑可能成为导致离婚的原因之一。
若欲离婚不可仅凭冷战为依据,而必须通过达成有效协议或提起离婚诉讼两种途径之一来实现。
2、涉及诉讼离婚的情况如下:
当夫妻在是否应该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如何承担以及未成年子女如何抚养等诸多事宜上无法取得共识时,他们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由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调解或据此做出判决以解散婚姻关系。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与否以及离婚涉及的主要事项均与夫妻分居时间的长短无必然关联性;
只有当夫妻双方自愿选择离异,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方可持具协议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在协议中应详细描绘双方自愿离婚这一意愿及关于子女抚养权、财产所有权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条款达成的共识。
一旦经过婚姻登记部门确认双方都确属真心实意想要离婚,且已然对上述各方面事宜协商妥当之后,便可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