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地在每公顷基础上平均补偿金额为5.8万美元,水田在此基础上则为9.9万美元,菜田的补偿标准更高,平均每公顷为15.6万美元。
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审批通过的最低级别的单位年度统计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核准的市场价格,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的补偿金额标准。
对于符合相关规定,且依然未能使其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提升安置补助费用。
征用土地时应提供公允且适当的赔偿金,以确保被征用者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为之提供稳定且长期的生计经济来源。
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征用者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金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产、农作物和树木等的补偿款项,并且应当给与被迁徙的农民足够的社会保障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