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者对于已注册标记的使用发布许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方式:
排他许可即是指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理区域内以及特许的商品领域内授予唯一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其已注册标记;
同时,禁止任何其他第三方在上述指定时间范围、地理区域以及商品领域内使用这一已注册标记。
普通许可则是指在同样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地理区域内以及特许的商品领域内授予唯一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其已注册标记;
与此同时,也允许任何其他第三方在上述指定时间范围、地理区域以及商品领域内使用这一已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