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诉讼标的在1万元以内的案件,须缴纳50元/案作为受理费用;
若诉讼标的超过1万元但在10万元以下,则需依照2.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关费用;
若诉讼标的介于10万元与2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费用;
而对于诉讼标的超过20万元且在50万元以下的情况,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关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